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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年度奈米標章申請辦法

活動日期
自2017年10月1日-11月30日為止
活動地點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21號
聯絡窗口
賴祕書
電話:03-5732385
傳真:03-5732367
電子郵件:tanidasecretary@gmail.com

    • (一) 奈米標章申請書及其相關附件;
    • (二) 工廠登記證、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他法人執照等影本。
    • (三) 申請廠商需符合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事項(如ISO 9001等證明文件),效期內證書影本全份證明。
    • (四) 奈米產品生產廠商之品質手冊或品質管理計畫書。
    • (五) 奈米產品之品質及安全性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或自我宣告之證明文件影本。
    • (六) 申請驗證奈米產品相關檢測證明文件(申請驗證規範內之規定檢測項目,並由本會認可之測試實驗室提供自申請日起一年內之測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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